| 09年冲刺班商经知产法精品讲义--张海峡 |
| 2009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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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题 1、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4名股东均为董事,赵某为董事长,不设监事会,李某为监事,钱某为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董事会中应有职工代表 B、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李某一人为监事 C、钱某可以法定代表人 D、董事和监事的任期均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 2、下列有关公司章程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有股东后来加入公司,公司须修改章程,章程修改后对于后来加入的股东同样具有约束力 B、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超出公司章程对其赋予的职权范围,其应就自己的行为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 C、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以上通过 D、公司章程变更,须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上市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秘书 B、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C、董事会秘书的责任包括监事会会议的筹备 D、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办理信息披露事务、股东大会会议的筹备 4.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共3%,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 ,6个月内转让给了职工; 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公司 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本公司的股份,3个月内注销; D.公司成立3年后,某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一发起人 5.关于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出资专利权,现在想用,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任何手续; B甲自己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它对公司的出资; C公司负债,其债权人可以执行甲的财产; D 公司负债,若甲出资不足,则债权人可以执行该未出资额; 6.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特殊情形是允许的。该特殊情形是( )。 A.为在证券交易市场炒作盈利 B.与持有其他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 C.为扩大对本公司的投资而增持股份 D.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7.王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下列有关该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行为不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B.甲公司可以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 C.如果经过董事会同意的,王某可以从事以上的活动 D.甲公司可以决定撤销王某的行为,但是不能将其取得的收入归入本公司 8.甲、乙、丙于2005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查实甲的机器设备50万元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属于出资不实 B.甲应补交其差额30万元 C.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必须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D.如果甲的财产不足补交差额的,由乙和丙承担对公司外债的连带责任 9.甲公司投资设立了一家名为“兴盛公司”的一人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一人公司既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又可以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B.该一人公司应在登记中注明是是法人独资,并应在营业执照中载明 C.该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甲公司首期缴纳应为2万元 D.对该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采用强制审计 E,甲公司可以投资设立另外一家一人公司 10.兴盛公司成立两年后,经营效益不错,为扩大经营规模,于是决定投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兴盛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兴盛公司可以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C.甲公司若原来为上市公司,则被人收购为全资子公司后,应当退市 D.甲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11.假设兴盛公司经营五年后,因管理不善,负债累累,则债务应由谁承担 A.兴盛公司以其全部的资产对其债务独立的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兴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应证明甲公司的财产与兴盛公司财产混同 C.甲公司应与兴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甲公司能够证明其与兴盛公司的财产独立 D.甲公司若出资未充分到位,则对外在未出资额内负责 12.关于母子公司的关系的表述( ): A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 B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只能由股东会决议 C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只能有股东会决议 D全资子公司不得为母公司担保 13.甲公司分立为AB两家,但是关于原来债权债务的处理正确的是:( ) A甲的债权人乙,要求AB连带偿还; B由A统一还,经过乙同意; C由B统一还,经过甲同意; D AB协议,统一由A还,对乙不连带; E公司增资减资都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 14关于某公司的利润分配,表述正确的是:( ) A甲股东对该有限公司尚未足额出资,不分; B乙股东对该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尚未出资,分; C股东会决议,提取法定公积金; D甲未出资,不能成为募集设立股份公司的股东; 15下列关于公司机关人员的表述正确的() A章程规定:董事秘书王某为高管(其实和该董事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B财务会计,在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是高管; C李某,被大家一致认为严重缺心眼,不能担任监事; D赵某,裸体打出租,被女司机骂为神经病,不能担任经理; E钱某,副经理,被法院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公司决议开除; F周某,大股东,严重侵占公司财产,被股东会开除股东资格; 16关于竞业禁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的董事绝对禁止; B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相对禁止; C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相对自由; D公司的监事相对禁止; 17关于代位诉讼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有限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位诉讼; B李某,股份公司股东,自己可以提起代位诉讼 C甲公司严重侵害乙公司商标权,不适用代位诉讼; D债权人被甲公司恶意行为侵害,适用代位诉讼 E股东的分红被大股东违法决议变相挪用,可以适用代位诉讼; F公司董事会召集程序违法,可以适用代位诉讼; 18下列可以用章程排除的事项:( ) A有限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B股份公司的资本多数决 C股权买回请求权 D解散公司的权利 E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权 F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制度 案例 1.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06年8月1日,丁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3)公司法定公积金2000万元中提取5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独立董事A不是股东,聘请自某研究所,对于股东会的某项决议投反对票,他是什么性质的主体?这样做合法否?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债券发行量的限制是多少?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公司财务报告一年两次公布,符合法律的规定吗? (6)该公司的独立董事A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事项的相关企业有关联关系时,如何处理? 当出席会议的董事不足三人时,如何处理? (7)该公司的年对外担保事项一次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20%的时候,如何表决?40%又如何处理?对决议的程序要求如何? 2.A、B、C、D、E五人共同投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13日,该五人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A拟出资20万元人民币,B拟以厂房作价出资20万元,C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D、E分别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10万元、20万元。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8年12月31日前缴足。公司名称为北京翰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A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6年3月21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出资方式、名称方面的不合法之处,后经A与另外四人商妥均予以纠正。2006年4月7日,A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表明签发日期为2006年4月2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A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于是于2006年4月11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公司成立后,A主持首次股东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作出决议。 2006年4月21日,G打算加入该公司并拟投入1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有代表65万元的股权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于是G加入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B作为出资的厂房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B补足差额,如果B不能补足差额,则向A、C、D、G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5月,A要求转让出资给F,A于2006年4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其他五位股东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通知。C表示同意,G在当日收到后,一直未予答复。D、E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B以前曾与F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F高。2006年6月11日,A将出资转让给F,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B不服,认为这是A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 2006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天津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翰林公司是天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翰林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6年8月,翰林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翰林公司与向某、徐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合伙企业。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B、C、D、E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地方有哪些? (2)A认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翰林公司成立应当公告,A的观点是否正确? (3)本题中的翰林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 (4)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成立后,G加入该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6)董事会做出的关于B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7)A将其股权转让给F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8)翰林公司是否应替天津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告翰林,还是告天津分公司,说明理由。 (9)翰林公司能否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为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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