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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证据证明效力的比较

 
行政诉讼中证据证明效力的比较
    2008年11月27日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左栏的证据其证明效力优于右栏的证据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  

其他书证  

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  

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原件、原物  

复制件、复制品  

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原始证据  

传来证据  

证人证言  

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  

单个孤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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